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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教育新闻网】唐梦姗:保障幼师工资待遇是加强学前教育的关键所在
  •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21    阅读量:
  •        教育部近日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9月12日中国青年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四十二、四十八、四十九条,幼儿园教师职位分为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务,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门评聘,幼儿园教师的职务评审标准应当符合学前教育专业特点和要求;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保障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待遇,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畴,民办幼儿园应当参照当地公办幼儿园同类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教师薪酬标准,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用)等方面享有与中小学教师同等的待遇,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教师可以按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等津贴、补贴,承担特殊教育任务的幼儿园教师按规定享受特殊教育津贴。

      草案征求稿针对学前教育教师的职务评定、聘任合同、工资福利进行了制度规范,这是留住优秀幼儿教师的有利保障。

      此前,由于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低、工作繁琐、社会地位不高,工作性质、工作量与待遇不成正比。而且一些人对幼师存在偏见,致使很多师范院校学前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选择考小学、中学阶段的教师资格证,毕业后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更是寥寥无几。

      而现在,从国家层面对幼师的职务评定、聘任合同、工资福利进行了制度规范,这是留住优秀幼儿教师的重要举措。同时,地方的教育部门应该规范免费师范生专业培养方向,学前教育专业应对口幼儿园工作,鼓励在学前教育专业的基础上进行业务能力拓展,比如幼师的职称评定、幼师的专业比赛、幼师的学前教育专业学历提升等,让幼儿教师们拥有职业幸福感,那样她们才会在这里生根、发芽、开花、结果。